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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 神展开(1 / 7)

李方膺追问:“偏差在哪里?又是因何而偏差?”

他和宋既、刘兴纯一直都在龙门,关于江南诸事,平曰该已沟通足足,现在还要作此问,显然是对宋既的江南之策很有意见,包括漕赋,因此要在李肆面前开口辩难。

三人在江南行事角度不同,层面不一,有分歧是必然的,李肆留在龙门,就是要统合各方意见。

“这就要从漕赋改粮为银说起……”

宋既也不动气,开始回顾英华插手江南后,漕赋的变迁过程。

包括安徽、江苏两省的江南,漕额为179万4400石,几乎占漕粮一半。明时是官办民运,清时是官办官运,而且具体经办的全是旗人,每年八月十二月起解北运。

明清虽都设有漕运总督,总掌漕事,但跟明时设置粮长,将漕运事务以徭役方式摊派到民间的手段不同,满清漕运的官办体系非常完善。从漕运总督到粮道,再到州县粮厅(即县丞),再到总书,也称漕总,构成一整套漕运管理体系。

州县漕总负责赋额摊派,进出核查,下面分管都图的粮差具体执行。粮差为大差头,征粮时招收临时工为小差头,再跟粮柜粮仓的书办仓役三位一体,李肆当年在广东英德所遭遇的里排勒索,跟江南粮户所受的盘剥比起来,还真是小巫见大巫。毕竟他只交银钱,这里粮食银钱都要交。

州县粮仓收足了漕粮,就向各漕口汇聚。漕运衙门的粮丁押运,一路北运。而粮丁多是旗丁,收粮时索贿卡拿,形成惯例,这些耗费自然又转嫁到粮户身上,成为杂派。

雍正上台后,大刀阔斧搞“费转税”,也就是火耗归公,这政策也落实到了漕事上。把落到州县和漕事经办人身上的杂派陋规收归中央,再酌情朝下返点。

当然,杂派被收上去了,新一轮杂派又顶着其他名目出现了,粮户负担又重了一层。湖北、江西和北方各省,满清不是重兵压境,就是统治稳固,没起什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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