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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4章难以区分的善恶(2 / 8)

纳了三倍到五倍的罚金, 以几近于倾家荡产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而那些贪腐成性, 数额重大的, 就不仅仅是倾家荡产, 亦或是自杀身亡就可以免罪了,即便是本人死了, 其家人也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这些人员,成为了劳工营之中另外一类的劳动力,当然也是警示, 或者说这些人的存在意义并非是真的做出多少价值来弥补之前的罪责, 而是提供一个告诫和震慑的效用……

这种『连带』效用, 就使得贪腐的成本一下子高昂了许多, 也使得许多官吏不由得会考虑一下是否值得,毕竟自杀都很痛苦了, 连自杀都不能解决问题,还要连累家人,甚至是族人, 那就问题大了。否则像是后世那种,专门开设的牢房, 小单间住着,大锅饭吃着, 前半生夜夜笙歌,什么没玩过, 什么没吃过,然后身体三高,差点都得什么心血管病糖尿病了,而后半生刚好可以改过来,生活规律,早睡早起,清心寡欲清粥小菜, 说不得反而活得更长久,还可以参加些特别访谈特殊讲座出些书什么的。前面享受,后面享命,美啊。这是警示么?是励志罢?

至于那些普通的羌人和氐人, 则是相对应的好了很多。倒不是这些羌人和氐人的战俘生活条件会比那些贪腐的官吏家属要好,而是这些羌人和氐人更能适应繁重的劳作,这些羌人氐人即便是部落头人也往往是亲身参与劳动的,并且有的还有一些技巧,比如懂一点木匠,或是知晓一些驯养牲畜的门道,而那些贪腐的官吏家属往往除了舞文弄墨之外一窍不通。

在劳作营当中,往往是工匠单独会被抽出来成为一个队,负责修理制作劳动工具,而其他人则是属于彻头彻尾的苦力。尤其是在《贪渎律》之下,这些贪腐的官吏家属三代之内不得担任任何管理性的职务,即便是劳工里面的计工分这种不入流的职位也不能担任,这些贪腐官吏的家属就失去了最后的一根稻草。

尤其是当这些新上任的大汉地方官吏会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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