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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倭国借兵(3 / 4)

,充任各县、乡、村的公所衙门人员,使得淮军对地方的掌控得到加强。

薄赋大意同淮扬地区实行的税收政策一样,就是通过在乡村设立公所制度,将原先地主士绅、衙役代收这一环节去除,从而使农民得到相对的实惠。

“各县境内所有土地都要重新造册换契,对于个别耕地紧张的地方,原先的地契超过百亩的都要重新丈量审核,对于那些支持我们的地主,我们可以给其一定的赎金将多出来的土地赎回,分给那些没有土地的农民耕种,从前附庸在土地上的人身租佃关系也一律解除,对于不肯支持我们的人,就将他们从肉体上予以消灭。”

“不要怕杀人,如果杀一些人可以让我们获得百姓的支持,那便要杀,狠狠的杀!”

乱世用重典,确保徐州稳定,陆四自然要放权。

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让百姓种地只是解决办法的一种,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副业,将因为战乱而倒退的商业发展起来。

陆四鼓励官员们去恢复停摆的庙会、市集、对小商小贩采取免税政策,从而能让徐州的民间商业再次起来。

同时弄了一个计划表,就是分别于徐州靠近运河,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淮军的后勤工厂。

如被服厂,鞋帽厂等等,这样可以通过淮军对军需的采购带动当地百姓就业,还可以刺激当地种植淮军需要的棉花等军需要物资。

此外还有兵工项目,如铁厂等。

陆四又令淮安府、扬州府将境内南逃的山东及徐州难民劝返,他估计这两部分难民人数不少,毕竟北方一有动乱,百姓第一想法就是往南边逃。

大体思路有“计划经济”的影子,陆四也不管徐州府尹武愫能够理解多少,先做起来。

正规手段之余,歪门邪道陆四也要使用,是谓奇正相辅。

比如淮安那边的以粮换官,

即借鉴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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