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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醉春楼(3 / 3)

出身武人世家,但秦怀玉却意外地喜欢读书,喜欢诗词。李信总觉得这或许是基因突变的一种表现形式,尽管从外表上看,秦怀玉高大魁梧,跟他爹秦琼几乎没有两样,总让人觉得这家伙就适合干点杀人放火的武人勾当,捧着本书或者拿着支笔写写画画什么的,实在有些违和。

这样的内心活动,李信当然不可能说给秦怀玉知道,毕竟他还不想被秦怀玉当场掐死。

两人身上都穿着象征着士子的儒衫,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一到醉春楼外,就被小二迎了进去。他早就得到了上头的命令,今天晚上所有看起来像读书人的都可以被请进醉春楼里喝一杯水酒。

醉春楼的主体是一座木质结构的绣楼,内部的装饰也不错,相当雅致,一看就是很能吸引文人骚客的所在。今天这里这么大张旗鼓地举行七夕诗会,恐怕本质上还是为了扬名。

才子们在这里喝酒作诗,享受宴会的快乐,而醉春楼则得到这诗会带来的名气。如果这诗会上碰巧真的出现什么足以传世的诗篇,醉春楼的名字甚至有可能随着这首诗而名噪一时,成为文人们心中的胜地。到时候,它的生意自然更上一层楼。毕竟,唐代文人可是酒楼这类场所的消费主力。

李信和秦怀玉在一处雅座上坐下,随意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殷勤的小二立即奉上两杯酒,道:“今晚七夕盛会,我家掌柜请各位士子喝杯水酒,祝各位日后都能飞黄腾达,前程似锦!”

秦怀玉礼貌地笑了笑,接过小二递过来的酒,随手放到一边,又点了两壶茶水和几样小菜——喝过二锅头之后,他喝别的酒都觉得像是在喝水,所以索性不喝了。

李信对酒更是没有执念,茶水和酒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两人边吃边聊,李信不时还四处张望一番,寻找着那两道熟悉的身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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