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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1 / 6)

国内对于保险行业的划分和香港略有不同,国内主要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两大类。

在九十年代之前,全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一家保险企业。后来中国人保在九十年代,把其在国内的资产拆分成了两家新公司,分别是经营财产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经营寿险的中国人寿。

当然,后世的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虽然名称上一直没有改,但早就重新实行了既有财产险、又有寿险的混业经营。

香港对保险业务的划分,和内地稍有区别,通常分为一般保险业务和长期保险业务两类。

一般保险业务主要是指保期不超过一年的险种,比如车险、水火险等财产险的保费基本都是一年一交,而人寿险则是典型的长期保险。

民安保险作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外全资子公司,主要在香港经营以水火险为主的一般保险业务,并未涉及人寿险等长期保险业务。

“各位领导,新中国成立后有一句口号,叫做‘农民有土地,工人有劳保’。但是工人的‘铁饭碗’,远比农民手里的土地更让人羡慕。

因为农民的土地随时可能因为水灾、旱灾、蝗灾而绝收,但城市里的工人吃饭有口粮,看病能报销,退休有工资,各方面的保障远高于农民。

早在1957年,中国就通过了《劳动保险条例》,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95%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中国近几年提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一类在新中国过往三十年历史中,从未有过的新型企业开始出现了,那就是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在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以退休工资形式发放的养老保险金,是用企业费用的形式来支付的。

但据我所知,全国各地目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对职工未来的养老保险安排,都未做出任何具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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