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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效秦法,定社稷(2 / 5)

深,若无上党郡在侧后支撑,容易被秦军拦腰截断,从而首尾难顾;

至于河内,我军已经撤至野王一城也,此城既是我军南下河内之桥头堡,更是拱卫上党之侧翼也,而其粮秣器械均需上党郡转运也。

故此三郡之地,虽名为三郡,实则一体,非齐心协力而成一整体,不能抗衡秦军也!故此三郡合一,统一号令方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于是赵括继续说道:“其余各郡,皆是与此类同,如代郡之面对胡人,北郡之应对燕国、辽东郡之攻伐东胡皆有此等考虑,至于邯郸,国都之所在,自不必说了。”

听得赵括的分析,三人不住地点头。

“而为了削弱郡守之权,防止其尾大不掉,寡人之意:一则增加府之一级,且府、县之人选皆出自朝廷,并使府县有上奏之权,以削弱郡守之政权;二则夺郡守调兵之权,仅保留部分驭民之兵,且分散于府县中,郡之郡兵不过三千。”

“如此一来,郡守便是有心违却也无力也!至于兵事,寡人之意,在各地成立军区,军政分立,同时以军区监视郡守的同时,又以郡守之粮秣控制牵制军区之发展!同时在军中设立监军之职,防止军政勾结。如此三方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则可保地方安宁也!”赵括继续解释道。

三人闻言,稍稍思考,皆称英明。

而最后便是爵位之争矣。

赵括继续说道:“秦之强也,在于国民皆以耕、战为务,或曰只知耕战也!何故,欲生存耳!欲生者,必有爵!秦国以爵位之利串起全部之社会福利。不可谓不高明也。

此乃愚民之法,当无战可打、无爵可赏之时,或是秦民终于发现原来活下去并不需要如此拼命之时,便是秦民反叛之时!故秦法非我大赵所需习得之法也!”

“然秦法虽苛,亦有其可取之处也!譬如其对于爵位之明确,便是诸国所无法比拟的。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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