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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踏板(1 / 4)

虽然装了点儿,但理是那么个理。

你也别多头协议了,直接让我入股,大家利益共同体,版权和影视制作都好办。

但要你说真简单,到也未必。

终究还是要计算利益,甚至原有的利益也依然会存在,只不过是放在一个统一框架里去谈了。

而在这件事上,可以说是双方各有依仗。

原田忠一的依仗是作为本土企业,让易胜传媒入股,就等于帮易胜传媒打开日本市场,作为地主有主动权。

而易胜传媒的依仗则恰恰相反——他们在向全球进发。让他们入股,就等于引领清和社走向全球。

这就是方向问题了。

原田忠一说起来,就是老娘躺着让你进,活好水多,你得给个好价钱。

李闲云说起来,就是妹子我多给你介绍几个投资人,机会大把的是,咱们之间还要算那么细吗。

论市场,那是李闲云大。

但是不好意思,易胜传媒的全球开拓还在初步阶段,别说制霸了,称雄都还算不上,而清和社则是切切实实稳固本土领域了。

所以双方势必是要就:你能给我拉几个投资人,能卖什么好价钱争论一番的。

这么一来,就又回到了商业合作的本质问题上:商业预期的判定。

而这个问题就属于实操阶段了。

要想廉价进入,还想要对方活儿好,那肯定是要就各类操作的姿势问题讨论一番的。

李闲云道:“这样吧,清和社以五十亿米金估值,易胜传媒注资二十亿,获得百分之四十股权,清和社与易胜制片厂的合作,以胜云影业为对标。至于版权授权价格,我们要的是华国独家代理,我给你们一份保底,确保销售收益不低于你们现有规模。在这个基础上,清和社可以获得额外收益的百分之二十。”

易胜传媒现在还是胜云影业的大股东,名义制作费用也是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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