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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我想起诉整栋楼(3 / 4)

道:“抛物者不找出来,给他应有的教训,你能确保他不会再扔第二次?这次没砸到人,下次呢?”

何必民被这么一反问,顿时语噎。

的确。

高空抛物这种行为,非常恶劣。

这次对方没有受到任何惩处,逍遥法外,难保不会再扔一次。

毕竟……

扔瓶子下来的代价,几乎没有。

正在此时。

一直没有说话的沈岛忽然开口说道:“就算你起诉一栋楼,恐怕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

“之前我就分析过,这起高空抛物案,不可能被定性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

“而高空抛物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只是拘役管制或者处以罚金,法院是不会接受你告一栋楼的诉讼请求的。”

法律终究是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的的。

追究刑罚太低,法院不可能让一栋楼的住户成为被告。

“高空抛物罪起诉判罚很低,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秦牧却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同样的,后面还有一句补充条款: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沈岛听到这里。

神情一动,若有所思了起来。

“而我记得,刑法里还有一条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

“在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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