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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字(2 / 4)

说字。”赵世恒走到孔圣人像前,在玫瑰椅上坐下。

他高坐椅上,三位学生正坐于地,仰望于他,使得他面目越发高深莫测,在烛火下阴晴不定,威严重重。

“邬瑾的字,太怯,不敢下笔,处处掣肘,因此只能写小字,不敢写大字,然而小字又无大字之体格气势。”

“纵然邬瑾勤勉,将字写的十分漂亮,仍然难掩其怯,若是发解试,百中取一,倒是能过,可若是想过省试,难,究其原因,便是所用的纸笔低劣不堪,致使他缩手缩脚,长此以往,字也跟着怯了起来。”

他语气淡然,声音不轻不重,然而振聋发聩,惊雷似的在邬瑾头顶炸开。

在州学里,他的字中规中矩,从未有讲郎提过此事。

而赵世恒一眼便看出了他字里的不足,连缘由都讲的明白。

赵世恒从方桌上的笔架山上取出一管宣城诸葛笔,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笔,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而且比州学里的先生更有学问,壮着胆子问:“那字要写成什么样才算好?”

“墨。”赵世恒提笔道。

邬瑾立刻起身,走至方桌边,卷起宽袖,端正姿势,平直持着墨条,垂直磨动。

待墨好后,他铺开纸,赵世恒提笔蘸墨,书了一个“田”字正楷。

字是大字,规矩整齐,犹如楷树之枝干,挺直不屈曲,一眼便能看出是好字。

赵世恒收了笔,吩咐邬瑾:“花厅中有把刻刀,叫人取了来,去纸存墨。”

邬瑾点头应下,往外走时,莫聆风按捺不住,一跃而起,跑到邬瑾腿边,跟着出入,险些绊倒邬瑾。

程廷跃跃欲试,然而不敢站起来,只能把脖子抻的极长,看着邬瑾一丝不苟的将字刻下,见那字分毫未损时,自己也跟着松了口气。

赵世恒随意支使着自己的学生:“把那两支烛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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