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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八六章 愿在法场证菩提(下)(2 / 6)

殁之后,王崇古便被从三边总督任上召回,接任了吏部尚书一职,以此为交换,张居正复出为次辅,张四维退居三辅。这位戎马半生的天官大人,既和首辅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又能维护吏部的独立性,使其没有沦为内阁的附庸。仅此一点,就让他有资本笑看风云、宠辱不惊了。然而接到这道不许张居正丁忧的旨意后,他却感到了深深的不安……这是六年以来,皇帝给外廷下的第一道中旨!

之前也有过很多旨意,然而大都是例行公事,照本宣科而已,但这一道中旨,强烈透出了皇帝的自主意识——朕要你这样做!

按说皇帝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必须照此执行。但王崇古哪敢未经请示,就开了这个口子?只要有这一次,日后皇帝就可以绕过内阁和六科,对百官发号施令。隆庆六年建立起来的良好机制,只能是土崩瓦解了……那是首辅大人以恢复祖制的名义,整顿出的一套决策机制。其内核是‘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简单说来,就是明晰中央和地方的权责,谁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都清清楚楚写在章程上——督抚负责本省的军政民政,六部负责统筹各省,协调方面,内阁则统筹全局,协调六部。六科监督六部政务,都察院监察百官。遇有大事以及四品以上官员的去留,则由廷推和廷议决出。为了避免拉锯、提高效率,无论廷推还是廷议,都采用投票的形势,少数服从多数。对于关系国运的重大事项,则必须要三分之二多数才能通过。廷推和廷议的结果,就是最高决策,除六科之外,连内阁首辅都无法否决。

这套机制在刚推出的时候,众人还体会不到它的好处,只以为这是首辅大人为避免独裁恶名的故作姿态之举。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很快便掌握了这套规则,并用它维护自己的利益,推行自己的主张。他们发现,尽管首辅大人还牢牢掌握着多数,但只要是得人心的提议,就能很容易得到通过。六年时间,一共举行廷议了八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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