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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零二章 南风 (下)(3 / 6)

己有的案件,而且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了万历元年的移民大骚乱。

好在当时的人口还不算很多,又有郑若曾和沈京这两位干吏坐镇,他们迅速调集军队,平息了叛乱,并施以雷霆手段,处死了所有杀人强奸者,并将参与抢劫者流放棉兰老岛,在那里,对华人满怀仇恨的土著居民会好好的招待他们。

反思这次骚乱,两人一致认为,现行的先到先得的土地政策,已经不适应人口激增的速度,在经过一番讨论,并报经北京的沈默同意后,两人宣布了三条法规,这也被视为日后吕宋能良性发展,充满希望的关键所在:

第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已经在官府登记造册过的田产住宅,都得到东南总督府的保护,任何敢于侵犯他人财产者,都将遭到重刑处罚。

第二,自法规颁行之日起,原先的土地规定作废,所有无主土地由总督府统一分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开垦。

第三,所有未分配土地的移民,必须服从总督府的统一安排,否则视同放弃土地权利。

三条法规颁行,自然引起新移民的不满,许多人甚至扬言要回去,对此总督府宣布来去自由。但移民们本就是在国内活不下去了,才千辛万苦的抵达了这里,怎会在希望彻底破裂前放弃呢?所以最后真回去的寥寥无几。

将分配土地的权力收回只是第一步,更大的考验是如何分好蛋糕,并且杜绝狭隘宗族观念的毒瘤。沈京采取了双管齐下,首先通过大量的清丈调研,尽可能将待垦土地均衡划分成一个个大农场……对于地理位置稍差的,在面积上多做补偿,尽量做到每一个农场大差不差。然而每个农场分配一千丁口,每个丁口均分农场的土地,这样大约三四百个家庭,便被分配到一个农场中。

农场的土地归所有家庭集体所有,每个家庭都会按照丁口,得到一定比例的土地。对于名下的土地,个人可以永久耕种,但没有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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