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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七十三章 不现实的生意经(1 / 7)

李佑大喝出的这两句话,句句有深意,与苟绯同出来的勋贵子弟闻言变色,被李佑的气势震慑到皆踌躇不前。

洞察先机的李大人,从判断出他们都是勋贵官员开始,就看透了他们的弱点。

勋贵人家的世子,只等着继承爵位,一般是不会出来做官的。换句话说,有官职的勋贵子弟,九成九是没有继承权的子弟,说得严重点,他们除了或恩荫或坐监得来的官职外,是一无所有的。

谋求官身不容易,他们本来就不是硬邦邦的正途官,与文官打架没有被优容的资格,底气连李佑都不如。

若因殴打四清之一的都察院御使丢了官职,那简直亏大了,回了家被打死都有可能…众人心头不约而同泛起了这个念头。

另一方面,明晃晃的尖刀握在李佑手中,也使得处尊养优的众人也不敢轻易尝试,都知道刀枪无眼,有几个冲动的也被吓住了。那李佑有金书铁券护身,只要不造反,确实是可以杀人不偿命的,再优厚点甚至杀人都可以免罪。

俗语云,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本朝文官是横的,但勋贵楞起来也能让文官头疼不已。如今李佑显然就成了那个不要命的,让一票足以在京城绝大多数场合称霸的勋贵子弟站在这里,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抢先打成重伤,却进退两难。

若是市井无赖,遇到风头不利,早就丢下同伴四散扯呼了。但勋贵自有勋贵的脸面,互相众目睽睽的,干不出这等没皮没脸的事情,恼火的立在李佑前方,气氛依旧紧张。

李佑昂首无惧色,与众勋贵子弟当街对立,表面看来势孤力单,颇为危险。其实他此刻身心舒畅,被压抑久了后,能施展拳脚是很痛快的事情。

他承认对苟指挥施虐是很不理智的事情,尽管他确实很欠收拾,但就是想发泄了,已经做下便不后悔。

上次亲自动手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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