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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唯强者论与唯结果论(1 / 6)

得益于哈佛如今的处境,布鲁克林入局的时机实在微妙。哈佛法学院每年那么多毕业生,并不是每一位都有资格在外面自称一声‘我来自哈佛,我是哈弗派’的。

哈弗派不是谁的账都买的!要想进入哈佛派的视线,首先得拿出能力来,取得与之对等的成绩。

简单说,就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才会被哈佛承认是哈佛人。一个知名律所合伙人跟一名屠户放在一起,哈佛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至于后者?抱歉,我们不熟。混成这样,我怕其他校友跟未来的学生们误会!

如果约翰·曼宁并不需要找继任者,或者说伍德·沃德没死,布鲁克林还会在哈佛拥有如今的地位吗?

他能让议会选择自己,驱逐巴里吗?恐怕不能。但刨除约翰·曼宁的影响因素,布鲁克林以不到三十岁的年龄成为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也是有资格自称一声哈佛人的。

只不过想让议会因为他而驱逐巴里就有些异想天开了。他顶多是坐在普通坐席,跟上百位七小时一言不发,连去厕所都需要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声音来的背景墙一样。

正因为伍德·沃德已死,约翰·曼宁已老,哈佛青黄不接,基本盘出现巨大问题,正因为这些因素赶在一起,布鲁克林才能在拥有现在的地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布鲁克林就是约翰·曼宁指定的继任者。能不能征服其余十五个人,是布鲁克林需要过的第一关。

巴里上午时说了很多,其中有几条是非常有道理的。联邦人对资历这件事看的没那么重,并不会绝对地认为年轻人不如年长者,但也不是一点儿资历都不看的。

联邦或许没有‘嘴边眉毛办事不牢’的说法,但也有相近的谚语。毕竟大家都是同一个物种,可能因为地域、历史等原因导致风俗文化有所差别,但思想不会差太多。

面对一个陌生人,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确定他有没有能力?除了看履历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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