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363章 数罪并罚,提出异议?不判,法院也不可能判!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63章 数罪并罚,提出异议?不判,法院也不可能判!(2 / 7)

张远说完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段清水在听到张远的这一番陈述后,微微皱了皱眉。

对于这一点,他不是没有考虑到。

而是心里面已经对于两罪并罚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判定。

但是在张远提出来后.…这个问题是已经摆在了明面上。

段清水看向张远:“那么对于数罪并罚,控告方有着什么样的考量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数额与量级应当与偷税漏税放在一起进行考量。”

“根据本案中涉及到的情况,林勇已经涉及到了走私偷税漏税的情况。”

“那么应当与走私罪的严重情景来对林勇进行判罚。”

“又考虑到其贩卖假药的情景,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张远开口后,庭审场上,首先坐不住的是证人席位。

啥玩意儿?

他们虽然不懂法,但是也非常的清楚,这是让林勇往重了上判。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不是判的更重了吗?

要不是一旁的法警在一旁站着,第一名证人直接就要开口骂娘了。

合着刚才判定那么多白判定了是吧?

现在又说考虑到走私贩卖假药偷税漏税的情况,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要比刚才的情景更加严重了吧?!

在面对张远的开口后,苏白也微微皱了皱眉。

贩卖假药与走私,说实话.…走私罪的判定刑期很大。

走私应缴纳税额在15万以上,50万以下,就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0万以上,属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审时,主要是以贩卖假药的情况进行判决,并没有提到走私罪的量刑。

因为走私罪和贩卖假药并不属于同一行为触犯不同罪行进行的择一重罚。

而是以贩卖假药和走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