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400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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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2 / 8)

论。

侵犯幼儿,并残忍杀害幼儿。

这是重罪。

但是鉴于董白浩,在这个案件中,主动自首并交代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

在刑期的讨论中,还是有着一定争议的。

这也是本案当中,最关键的判定内容。

想到这里,徐如风将目光转向了检方席位。

在这一次开庭前夕。

检方一直在和他沟通,说是这个案子情节多么多么恶劣,情况多么多么严重。

让他考虑客观事实,客观情景,对这个案件进行公正的严厉判决。

当然这种沟通都是在公共场合,进行的正常的交流沟通。

并没有私底下的交流。

通过这一点儿,可以看出这一次的检察官,对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非常的重视。

所以在徐如风要求公诉人对于这个案子进行发言时。

林秋水作为本次案件的检察官,公诉人,特意强调了这个案子的严重性。

“检方对于这个案件的认定如下:”

“检方认为,在这个案件当中,董白浩针对一名幼儿,实施侵害并将其残忍杀害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了严重的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伤害幼儿,所涉及到的刑事责任,都涉及到了情节恶劣的情况。”

“虽然有着自首的立功表现,但是其自首情节不足以抵消所犯的刑事责任。”

“像这种重大案件的刑事责任不应予以减轻。”

“再者。”

“检方还想再强调一点,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董白浩陈述他的犯罪属于不能回头的犯罪道路。”

“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意思是,董白浩担心他的犯罪行为被人发现,所以就选择一错就错。”

“可是,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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