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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挨过打的就是不一样(1 / 9)

【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阿肯色上大三的时候。

他给了我希望,我意识到我不一定要上名校才能被nba选中。

只要一个人拥有天赋和奉献精神,梦想就仍有可能实现。

丹尼斯-罗德曼,他不可思议的旅程从德州达拉斯一个贫民窟开始,到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最终进入了篮球名人堂。

他同时拥有天赋和奉献精神。

我比丹尼斯晚一年进入联盟,我们俩是对手,然后是敌人,最后是战友。

我们痛恨坏小子,他们也痛恨我们,然后我们共同痛恨开拓者和阿甘。

那时候活塞不断在季后赛击败公牛,他们的手段令人不齿,但我非常钦佩他的防守和篮板球能力。

在球离开手的一刹那,他就知道球的去向,并且能够从高五英寸,重五十镑的球员手中抢夺篮板(阿甘除外)。

那不是偶然的。

他研究了对手和队友的投篮动向,在球出手前就把自己安排在了完美的篮板位置上。

丹尼斯拥有难以置信的篮球智商,他可以在不得分的情况下就对比赛产生巨大影响,有多少球员能做到这样?

所以,1993年夏天,当菲尔-杰克逊问我对公牛招募丹尼斯-罗德曼有什么想法时,我点了点头说,为什么不呢?

迈克尔也没有反对,他的反应和我一样,为什么不呢?

那时候巴克正日渐衰老,而霍瑞斯和迈克尔的关系越来越差,他亲口和我说他有离开的打算,我们大前锋的位置存在危机。

大前锋是篮球运动中的一个关键位置,甚至是很多比赛的胜负手所在。

我们需要一个能拿下10多个篮板球,在篮下阻挡对手攻击篮筐,并处理卡尔-马龙、查尔斯-巴克利、奥拉朱旺、阿甘等内线球员的人。

没有人比丹尼斯-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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