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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金布律?(2 / 7)

这套法律体系,通常被称之为《九章律》。

顾名思义,《九章律》由九篇具体的法律条令的所组成。

分别为:盗、贼、囚、捕、杂、具、擅兴、厩、户。

其中的前六篇,为法家先贤李悝所著,并被秦相李斯作为了拟定《秦律》的基础。

萧何则在此基础上,增订了后三篇,并在自秦继承的前六篇当中,加入了许多更加人性化、更加温和的条文解释。

比如:同样一个罪,在秦法中不是腰斩弃市,就是流放边关;

而在汉法中,却会多出一句:若罪犯愿意,则可以金、爵抵罪。

以金抵罪好理解——交罚款,交保释金,免受牢狱之灾;

以爵抵罪,则大概可以理解为:你家祖宗于国有功,看在他老人家的面子上放你一马。

但人情只能用一次,这次用爵位抵了罪,爵位也就随之被削夺了。

可以说,如今汉室所有的法律条令,都是在萧何这《九章律》的基础上延伸、拓展而来。

甚至恰恰就是在太祖刘邦一朝,汉律便迎来了第一次‘扩编’。

——汉太祖七年,奉常叔孙通奉刘邦之令,以制定‘汉礼’为由,新拟《傍章》十八篇。

《傍章》,也被更多的称之为:汉仪。

虽然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出现,却是一部礼法制度指导指南。

于是,当太祖刘邦驾崩,孝惠刘盈即立,汉家的律法体系,便已经有了足足二十七篇——或者说是二十七部针对不同情况,所制定的针对性法律条令。

哪怕将《傍章》十八篇忽略不计,也依旧有萧相国所著《九章律》的九篇之多。

至于孝惠皇帝,以及前、后少帝这三朝,大多数情况下都被解读为:吕太后掌政时期。

这一时期,汉家的法律体系又迎来了一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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