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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税(2 / 7)

税、赋法定比例,分别是农税十五其一,口赋每人每年一算,即一百二十钱。

而农税减半取三十税一、口赋减三分之二,取每人每年四十钱,却并非法定减免,而是历代汉天子于每年年末、秋收之后,酌情减免。

用官方措辞来说,便是:农税十五其一,口赋一人一算,这是法定义务;

而农税减半、口赋减三分之二,则是天子个人为百姓减免的义务、许下的恩赐。

至于后世人,之所以会有‘汉农税三十取一,口赋每人每年四十钱’的刻板印象,则是由于历史上的文景之治,即太宗、孝景皇帝在位期间,几乎没一年,汉天子都颁下了农税减半、口赋减三分之二的恩赐诏。

——太宗皇帝在位二十七年,有足足二十五年都是如此。

先孝景皇帝,在历史上在位十六年,更是有十五年都颁布了税、赋减免诏。

这才使得无论是后世人,还是当世天下人,都下意识将三十税一的农税、每人每年四十钱的口赋,误认为了汉室的法定税赋比。

但事实上,太宗皇帝在位二十七年,之所以有两年没有减免税赋、历史上的孝景皇帝在位十六年,之所以有其中一年没有减免税赋,正是为了借此提醒天下人:别真以为农税三十取一、口赋每人每年四十钱,是我汉家的法定税率了;

农税十五取一、口赋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才是法定税率!

至于税赋减免,则是朕为尔等百姓民许下的恩赐。

别把恩赐当寻常!

对于这种间歇性不见面税赋,以提醒天下人‘减免是情分,不减免是本分’的作法,刘荣还是比较认可的。

因为刘荣清楚地知道:对于底层民众而言,什么是法定义务,真的很难让他们自己去判断。

或者应该说,任何法定义务,在连续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因某某特殊原因而连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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