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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章 约法三章(2 / 7)

首先,是与草原部族头人,所对应的郡、县官员,在草原的舆论认知中,不过就是富裕一点的农民。

只是田亩多一些,种地的技艺高超一些,能指导其他农民种地的‘精锐农民’而已。

甚至就连长安朝堂的大臣,乃至军中的大将,都不乏有因为极其擅长种地,而被任命为官员、将领者。

也就是说,在游牧之民的认知中,汉人的社会组织结构,几乎是完全以‘会不会种地’来作为唯一指标的。

不会种地,那就得饿死。

稍微会一点,那就是农民,勉强饿不死。

比较擅长种地,那就能做官,具备对其他农民的部分统治权力。

超级超级擅长种地的,才能成为朝堂中枢的大臣,以及军中的将帅指挥官。

用一个不大恰当的比喻,就是草原游牧之民眼中的汉人,那就是田里自有黄金屋,田里自有颜如玉。

万般皆下品,惟有种地高。

民众、官吏如此,权贵也同样好不到哪去。

——在草原上,有这样一个故事广为流传。

说是汉人有一个侯爵,因为打仗时杀敌够多,就被赐予了一块土地(彻侯食邑)。

恰好这个侯爵极其擅长种地,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把自己的领土治理的非常好——也就是种地种的非常好。

领土上的子民,都因为这个侯爵擅长种地,而对其无比敬佩、尊崇。

此事传到汉天子耳中,汉天子甚至也同样大受震撼,又给这个侯爵多赏赐了一块土地。

并交代这个侯爵:你很会种地,我就多给你一点土地,让你可以无所顾忌的种更多的地,得到更多人的尊重和爱戴……

这个故事有多离谱,自然是一目了然。

可最离谱的是:这个故事,并非全然空穴来风。

——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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