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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罪在当代,功在千秋?(2 / 7)

新制施行第一个月,河套地区总共发生上千起私斗致死案,数十起百人以上的大规模械斗!

程不识经过了解得知:这个数字,大约是草原上的日常、常态。

于是,便以雷霆手段,迅速处理了这些明着违背‘约法三章’的民众。

当然,既然是要在河套地区推行《汉律》,程不识也没忘给河套地区的民众,以汉家百姓同样的待遇。

即:以金、爵抵罪。

奉长安天子荣诏谕,在河套地区被纳入汉室版图后,河套地区的所有民众,都自动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其中,不乏有得到不更、公乘等爵位的小贵族,乃至彻侯、关内侯的大贵族。

而在过去这一年时间,河套地区被纳入汉家版图之后,天子荣也延续了自文景以来,汉家高频率、无条件广授民爵的传统。

如今的河套,基本是人均四级爵位:不更。

当然,奴隶仍旧是奴隶。

于是,上千例个人私斗致死案,使得朔方郡太守判决了上千例死刑。

约法三章嘛。

杀人者死,没得说的。

但这一千多个与人私斗,把人搞死的死囚,最后却只有百十人被真正施以极刑。

余者,都被贬爵至最低一级的公士,并缴纳了相当一部分罚金,才总算是捡回一条命。

罚金自然是用牛羊牧畜,甚至是马匹折价。

也就不难猜测那明正典刑的百十来号人,为何没有保住小命了。

——没钱,或者说是没有牛羊牧畜、马匹缴纳罚金,没能买回自己的命。

至于那几十例大规模械斗,程不识处理的同样果决,同时却也没忘小心些、谨慎些。

最终,有数百人被判处监禁,上百人被判处死刑,且多半以降爵、罚金为代价保住了命。

当时间来到‘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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