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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由点及面(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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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林总总一箩筐,总结下来就一句话。

——对于底下的官员贪污腐败,刘荣的态度是暧昧中,也有较为明确的底线的。

可以受贿,不要贪污;

捞钱归捞钱,别忘了把朕的事儿办好。

办好了,你捞的钱就是你应得的将近、报酬。

没办好?

嘿!

如今的汉室,也并非就全然不能治罪贪官污吏。

就算舍不得因贪污腐败,而将本就稀缺的官僚下狱治罪,刘荣也同样不介意杀鸡儆猴。

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点便在于:贪污,和受贿的区别。

贪污受贿,顾名思义——前者为贪墨国家国有财产,据国有为己有。

后者,则是收受个人或群体的私下利益输送。

二者最核心的差距在于:前者,即贪污,很可能贪污的是某一件正事、某一件国朝大事的专项款。

好比在后世,一笔修建地铁线路的转款,每被官员贪污吃下一口,工程中就要多出几块劣质的砖。

在如今汉室,也一样。

郡县地方贪污,可能是贪了水渠治理费、道路维护费,又或是克扣了编外人员、无秩小吏们的俸禄。

很显然,这是要出问题的。

反之,行贿受贿,危害则无疑小了很多。

悄摸儿的,私底下你情我愿,你给我拿的,影响相对没那么恶劣,会被影响到的范围也极小。

再者,如今汉室,行贿受贿,几乎不可能发生在官员和官员之间,只可能发生在官员与商人之间。

原因也很简单:如今汉室,官员普遍没有人事任免权。

二千石级别的郡太守,也同样决定不了一个六百石的县令该由谁做。

就算有人选,也得是先上报长安朝堂,然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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