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朝……
那暗无天日的一百年间,这天下间的佃户其实应该叫做奴隶,《元典章》明确规定了地主和佃户之间。
佃户遇到了地主要行主仆之礼。
什么意思呐?
元朝从法律上许可了佃户的奴隶身份,毕竟元代的地主其实就是异族人,奴隶主,打死了汉人佃户也白打,抢了佃户家的女儿也白抢。
自大明将元人,色目人赶出这片土地之后。
大明太祖朱元璋便下了一道诏令,从法理上,又把天下佃户从元人,色目人的奴隶变成了百姓。
太祖一只诏书。
便将佃户又变成了和地主平等的关系。
这至关重要!
这世上,也只有大明这样的汉家王朝,才会真的把天下佃户当成自己的子民,让他们摆脱异族的奴役。
又随着沈烈又翻开了一本《大明律》。
白纸黑字,明明白白。
“地主虐待佃户,打死佃户,以杀人偿命论处,地主若要使佃户代服劳役……须出米一石,资其费用。”
随着官厅中一阵安静。
随着沈烈挥了挥手中的大明律,便冷声道:“你二人可知罪?”
俩地主慌了,赶忙叫嚷起来:“冤枉呀……大人,咱可不敢打杀佃户,咱都是本分的良善之家!”
沈烈便皱眉道:“嚷嚷什么?”
没说你们凌虐佃户。
“本官所言……你们两家的佃户每年出徭役的时候,你们给了一石米么,费用给足了么,有没有克扣?”
而后。
两个地主便目瞪口呆,本能的叫嚷起来:“冤枉啊……大人!”
可这话多少有些言不由衷。
心虚呀。
随着沈烈冷冷一笑。
俩地主看着这位大人手中的《大明律》。
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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