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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用残损的手掌(4 / 9)

,让他把字看串到一起。他必须把手写的字号写得特别大,自己才能看清。

不光是眼睛,脑子也不好使了。写作耗的脑力是另一股劲,多年没这样使过,就迟钝了。现在它如同一台锈蚀的机械,运行时顿挫感严重,叮铃咣当乱响,还冒黑烟,没写两行字,就犯困。

就连手指上的肉茧,都变得软化了。他曾手写百万字,磨出厚实又坚硬的老茧,将手指锻炼的仿佛天生为握笔而生,如今娇嫩起来,手倒不像是自己的手了。

石同河仰头看天花板,眼前又是一片模糊。这回不是眼球不中用,是眼泪在作怪。

多大年纪了,还在熬夜写作。以前年轻时深夜孤灯一壶茶,多少次发誓成名后再也不写作了?

没想到这么大的年纪,还要吭哧吭哧赶时限交稿,重温旧岁月,还不能说是替自己写的。

儿子也不肖,耐不住性子陪他枯坐,要不然他就让石漱秋帮忙誊稿。现在不得不请文协里的小年轻来帮忙。好在是自己学生,靠得住,嘴巴严,可也得瞒着。

……几分钟后,石同河回到桌前,继续笔耕。

他也没有资格抱怨,都是自己选的。

拿起笔是自己选的,扩成三部曲也是自己选的,这把年纪了,突然回头想再写一本中国版的《百年孤独》,也是自己选的。

名也有了,钱也有了,下场跟小年轻搏杀,面子上难看得紧。

可他不得不这样做。

搞关系,宴宾客,结交各路人,是因为他是文协主席,是文坛泰斗,是因为他是一个父亲。

但重新拿起笔,没有其他任何理由,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作家。一个写作的人。

想起刚才萧梦吟的话——“他这人……说难听点,就是有点痴”。石同河冷笑一声。

萧梦吟打电话来,看着像是撇清关系,其实话里护王子虚的意思也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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