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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悟了!真的悟了?(3 / 7)

等李志明心满意足地离开后,钱谦益蒙头钻进被子,一声惨嚎。

大明的贱人,太多了。

我的银子。

我的祖宅。

我还要在京城熬三年。

吃什么?

喝什么?

活成这个鸟样,不如死了算了。

还没发泄完,又一件“幸事”落在了他的头上。

他被人告了。

大明,大臣是有柴薪银的。

宣德年间定下的规矩。

各级官员,按随从皂吏配额,折银代役,发放柴薪银。

比如二品官员,配额十二人。

一年柴薪银一百四十四两,闰年一百五十六两。

专门用来买柴火。

罚俸,只罚俸禄。

不包括柴薪银这类杂补。

可现在的户部尚书是,毕自严。

钱谦益出差都不给报销的主。

柴薪银?

想屁那?

本来有九百两,柴钱一旬一结,毫无问题。

可现在,那九百两被李志明一把全掏空了。

卖柴的,都是贫苦人家出身。

原本挑着新柴进了钱府,笑呵呵等着结账。

结果……没钱。

京城规矩,上次送的柴,下次结。

只要质量没问题,就不会差钱。

可这一回,钱府是真没钱。

卖柴的一家老小等米下锅,偏偏现在明刊闹得厉害,百姓维权意识极强。

于是,挑着柴,直接去了五城兵马司。

“请大人为小人做主,讨回血汗钱。”

有人告状,必须受理。

哪怕被告是礼部右侍郎。

天子脚下,不能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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