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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章 我都要(2 / 6)

督刘敏宽已经减免了部分的税收。

也正是因为如此余令等人才去贩马赚钱。

但在地方上,税收不变,衙门上上下下一起拿,将这些据为己有。

第三种就更简单了,叫监守自盗。

一条鞭法减少了繁琐的税收项目,让税收变得简单且快捷。

官员拿钱的手段也变得简单快捷。

原先是要为不同的税收种类而烦恼,一条鞭法之后不用了。

在折银征收过程中直接虚报银两成色和重量就可以了。

简单快捷又隐秘。

和这些相比,踢斗贪墨的那些粮食都是小钱。

说白了,都是上官用来堵住下面人嘴的一种方式而已。

除了这些,杀良冒功也是他们搞钱的一种手段。

南山每年都剿匪,他们每年都说杀了不少的盗匪,可这些匪依旧活的好好的。

听到这里余令愣住了。

余令突然觉得在县衙里找不到二伯儿子来运和姐姐的死因。

在知府衙门里说不定可以找得到。

余令突然觉得在知府衙门的案牍里一定有。

深吸一口气,余令继续听下去。

在这些贪污的手段里,刘衙役等人只是高知府等人的“黑手套”。

恶事他们衙役来做。

贪污的这些钱财衙役拿小头,大头自然是知府拿,然后知府再从里面拿钱往外分。

如果出了事……

自然全是衙役做的咯。

坐在衙门的这些官员不知道,他们是被衙役给蒙蔽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愿自己挣得钱被贪污。

有人反抗了,可反抗是无效的。

于是有人被送去修长城了,有人以贼人的名义被打死了,有人家破人亡了。

而作为知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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