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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余令使唤不动掌印大太监,他的地位无人可撼动。
就算沈毅当面,他也得站着回话。
余令知道布政使是多大官,余令也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
所以在姜布政使走后,余令在认真的回忆他的模样。
应该四十五六的年纪,有胡子,很富态,眉毛稀疏,在左边的眉眼之下有一颗小小的痣,爱笑……
记住了这些,余令满意的松了口气。
近些年长安灾祸不断,百姓过的不好,自己才上任。
按照目前朝廷的一个办事效率,自己在这个位置可能需要干很多年。
但也不排除有好运气。
所以,要好好的做官,要好好的组织考试。
要不遗余力的把土豆推广起来,要成为长安的青天大老爷。
只要自己手底下有了人。
什么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都没有自己的命令好使。
余令想通了这些,笑容再度浮现在脸上。
自己年轻,能活,最起码比姓姜的能活。
“此子今后要么是大恐怖,要么就是厚脸皮!”
姜布政使从缝隙处收回目光。
他从刘州那里知道余令的很多事,包括剿匪,包括去河套贩马。
就连余令的家世他都打听的一清二楚。
他和万历一样,从心眼里喜欢这种没家世的。
好操控不说,人还忠心,给一根骨头就能让其感恩颂德。
可惜,这孩子跟了阉人。
姜布政使虽然觉得有点可惜,但并未把余令当回事。
余令这样的人很多,只要他想,天南地北都会有人送来。
“刘州!”
“下官在!”
“你在武功任职多年,长安这一块你熟,你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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