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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王者的守护(2 / 6)

在冥冥之中响应我的召唤,走向了实体。

圣剑罗兰,是一把承载了无数岁月的王权之剑,最早,他曾经是初代岚之王的佩剑,他承载历史已经不可考了,但在这片多灾多难的国土上,数代君王手持圣剑披荆斩棘,带领麾下骑士们为族人争取了生存空间。

王者之剑,守护之剑。传承之剑,随着历代先祖和麾下骑士的奉献牺牲。随着这把圣剑承载的无形之物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这把除了坚硬一无是处的长剑,也有很多新的名字。

灵魂就是力量,从普通的武器进化成守护圣剑,他凝聚是历代岚之王对于王者的理解——王者既守护之人,守护族人、守护国土、守护家园、守护家人。

永不屈服的岚族人造就了这把永不折损的岚之圣剑,而在我手中,积累了足够的它,终于开始了下一阶段的锐变。

我曾经思考过,当它转换为神器之后,会具备怎样的性质,但实际上这个从一开始都不用考虑,他的力量从一开始就只有那一个——守护。

“王者既守护之人,我们出生在这里,从未离去,也终将埋葬在这里。而即使化作枯骨幽魂,我们依旧守护在这里。是吗?我那些食古不化的先祖们。”

“居然要老夫出马,真是没用的不肖子孙啊。”

虚妄的身影在银色的光华中化作了实质,归来的王者从虚灵从新走到了实质,抱怨后代无能的古老王者却毫不犹豫的响应了来自血脉的召唤,骑上蛮牛坐骑,举起战矛,准备冲锋作战。

亚特伍德.圣.岚,称号格拉索之鹰,ad234-ad298年,恰逢盛年,一生平静,早点被视作庸才,五十多的时候被人叫做老糊涂王,他也笑嘻嘻从来不恼怒,但在六十四岁的时候,却恰逢北方蛮族入侵,在平原格拉索和其决战,血战十七日,斩杀敌酋百余。

“恨不得早生三十年,老将不死,但银发早生,身疲体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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