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喷神> 第77章 坑同行不偿命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77章 坑同行不偿命(2 / 5)

程,内心还有些不确信。

“放心,我了解过这个对手,没什么大不了的。”冯见雄有恃无恐。

……

“老板,我们被人告了!区法院立案庭的何科长刚才打电话通知我的,传票这两天就到。”

市郊,隆盛食品的厂区。

唯一的一栋三层办公小楼楼顶,邓长春的办公室里,他的秘书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小贺慌慌张张地冲进来,连珠炮似地说出这个事儿,连敲门后那声“请进”都没等。

隆盛食品就是一家薄利多销打价格战的食品企业,专做腌渍货,主要是海鲜。这样的公司,可见管理班底架构是很简陋的。

公司对于卫生工商食监这些衙门,倒是要经常迎来送往接待。但司法层面的官司,真是一年也不一定惹得到一件——平时最多碰到几期劳资纠纷导致的劳动仲裁。

这也难怪一听说公司被告了,秘书小贺就慌了神。

“KAO-SAI-YI-KUA-YI-NA-YI-DONG-MU!”邓长春对秘书的毛躁很不满意,蹦了一句瓯语方言粗口。

作为十大最难听懂方言之首,诸位看官自然是没必要听得懂的了。

骂过之后,正事儿还是要办的,邓长春训斥道:“到底是什么案由被告了?谁起诉的?给我说清楚!”

“是是是。”秘书连忙反应过来,“是‘黔贵L干妈食品公司’告的,案由是商标侵权。”

“乱弹琴!我们的商标是成功注册下来、还早就在先使用了的,凭什么告我们侵权?字眼图案也不是完全相同嘛!”

邓长春还充内行,作指点江山状藐视了一句,然后又想了想,才不情不愿地翻了好久的名片夹,挑出一张来,吩咐秘书找律师。

邓长春的公司,平时连专人的法律顾问都没有,所以请律师这种事情自然不讲究,就图个快,从本地的大律所‘泽达事务所’找了个要价便宜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