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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透视装(1 / 4)

妓这个字,在宋朝并不是指性工作者,它在这时的解释应该是女乐者,也就是文艺工作者,所有说她们算女艺人,陪酒、歌舞、调笑也是宋代文艺工作者的工作范畴。其实吧,后世里的很多女艺人基本也承担这种工作,想上位,就得赔笑,而且她们的工作范畴肯定比宋代**广泛得多,基本可以达到卖身不卖艺的程度了。这也符合她们的身份,其实除了肯卖和长了一张漂亮脸蛋之外,艺术这个词儿真和她们不沾边,更谈不上演技,她们也没功夫去琢磨演技。

宋朝的**是官称,就算你当着一大街的人这样叫她们,她们也不会觉得你在侮辱人,顶多是觉得你说话有些生硬罢了。而且就宋朝而言,**中的很大一部分还都是国营的,叫做官妓。这个官妓在别的书里也见过,解释是政府统一管理的妓院,专门给统治阶级或者富人提供服务之用,里面的**都是犯官之后。这种解释用在别的朝代都有可能,用在宋代一点可能性都没有。宋代即使是官员犯了罪,也不会牵连家人,家产可以罚没,但家人无罪,更谈不上被逼着去当**了。

宋朝的官妓都是政府雇佣来,而且是合同工,并没有强迫性质。她们的工作就是陪酒、陪唱、陪聊、提供歌舞等等,一般的工作场所就是这种门口红灯笼上罩着一层竹子叶的酒楼,叫做青楼!相对而言,只提供喝酒吃饭的酒楼就叫做红楼。这种大酒楼一般都是官办的,用后世的说法就是国营的,不过经营方式略有不同。

哪儿不同呢?这又得说起大宋朝庭弄出来的另一种制度了,叫做“扑买”。这个制度和后世的招投标很像,投标的标的就是朝廷的国营企业。投标额度就是这家企业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包税金额,投标人只需要在标书上写明自己能为国家创造多少税收就可以了,还是暗标,价高者得到经营权,一般一年到三年重新招投标一次。

从这一点上看,宋朝的商业气氛还是很浓的,而且竞争非常激烈,你干不好后面有一大堆人等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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