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历史军事>明末锦绣> 第四百二十八章 结案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百二十八章 结案(4 / 5)

跟随马福来的几个人上来按住庞三,其中一个掏出绳索,套在庞三的头上。

马福看着庞三舌头突出,手刨脚蹬魂归那世去了。看着庞三咽气,那几个人把绳子拴在气窗的栅栏上,弄成自杀的假象。

马福看着一切收拾完,对这些人说道:“还有三人,他们都是庞三的心腹,一起动手吧!”

和马福来的这十个人都是马家的死士,杀人这种活计那是轻车熟路,很快把那三人也送上西天,然后在马福的带领下退出大牢。

接下来就是牢头的事了,给布政司衙门报了个自杀了事,反正大牢里每天都要死上几个,今天无非死得多些。

张家玉接到庞三四人自杀的报告心中放下心来,只要他死了一切就好说。接下来张家玉找来赣县知县和赣州知府,暗示他们重新上报访春院的卷宗。有了上官的暗示大家都明白,知府赶紧说上报的卷宗有错别字,是自己疏忽,请张大人发回来从新书写。张家玉自然答应。

当第二天赣州府衙门将从新书写的卷宗报了上来后,这件死了二十一人的大案子完全变了另一个模样。访春院大火是龟奴郑六所为,这个家伙被访春院东家庞三责罚,心生怨恨,所以纵火,没想到自己躲散不及也被烧死。大火一共烧死六人,分别为肇庆府推官赵尔达、访春院东家庞三和其好友三人,还有就是龟奴郑六,其他没有大的损失。案件前因后果肇庆府会同赣县都已经查明,因为主犯郑六已被烧死,但是郑六家中还有老母和妹妹,老母代其受过发配吕宋,妹妹郑氏发卖为妓。

这就是肇庆府报到按察司衙门的卷宗,一个死了二十多人的惊天大案就这样在省府县三级官吏的合力下生生变了个模样,而那个倒霉郑六的老母和妹妹完全被冤枉,郑六的母亲年纪老迈,在送往吕宋的途中就死了,尸体抛入大海。郑六的妹妹郑氏被买到广州的教坊司日夜接客,也只活了两年有余。

张家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