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一个鱼段”。
孙秀英这边捞起了一条鱼,放到了漏勺里控着油,然后又裹了一条鱼放到了锅里,这条鱼入了锅,那边又有一条好了。
一边干着活一边孙秀英和简恒说道:“小麦刚才吃了一点点,还是我吃剩下的,这傻丫头不喜欢吃鱼头”。
胡炸鱼的鱼肉挺好吃的,但是对于会吃的人来说,或者这么说吧,他们自己认为会吃的,一定要吃鱼头,因为鱼头里有鱼脑,外面焦黄咸香的面团,配鲜至极的鱼脑,那是最好吃不过了。
当然了大多数的人开始吃的时候都会像是小麦这样,专门盯着肉咬。
简恒冲着小麦说道:“这个鱼要吃鱼头,咬开了半边鱼头之后,用嘴吸鱼脑,然后着热气带着截鱼头这么吃,那才是最地道的吃法,光吃鱼身子,那层次有点儿低”。
在简恒教着小麦如何吃胡炸鱼的时候,简振华喜气洋洋的走进了厨房,手还拎着一个篓子。
一看到老爸的造型,简恒便明白今天家里的这一顿胡炸鱼是怎么来的了。
“看,又弄了十来条,每一条都是一斤多的,做胡炸鱼最合适不过了”简振华邀功似的把篓子揭了开来了,放到了孙秀英的眼前让老伴看了一眼,脸的表情活脱脱是一个干了点儿好事,等着被表扬的孩子。
孙秀英抬一下头,伸着脑袋瞅了一眼,然后便有点儿应付的说道:“不错,把鱼给杀了吧!”
简振华一听立刻喜滋滋的去厨房的水龙头那里杀鱼去了。
小麦看着简振华不住的忙活着,转头对着简恒问道:“国的家庭都这样么?”
“怎么样?”简恒被她问的有点儿没头脑。
小麦说道:“这样的相处模式,男人都有一手好厨艺?”
“差不多吧,不过好像是南方的男人干家务活更拿手一些,北方的可能差不些吧,反正有点儿区别是了”简恒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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