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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章:秦势汹汹(2 / 5)

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在陇西魏国与最初的秦国,贱民不允许拥有私人土地!

贱民不允许拥有私人土地,更遑论土地的买卖,这意味着,陇西魏国与最初的秦国,他们国内的贱民,等同于贵族的附庸,辛辛苦苦耕种一年的农作物,换来的,只是微不足道仅仅只能糊口的粮食。

这在赵弘润看来,简直就是奴隶一般的地位。

而事实上,在陇西魏国与早期的秦国,贱民其实与奴隶的确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贱民绝大多数都是两国攻灭的氏国或氏族的人,是不配拥有姓氏的失败者。

更要命的是,贱民只允许与贱民结婚,而且两者的子嗣,其地位仍然是贱民,这就比较惨绝人寰了。

而真正享有些许社会地位的民众,陇西魏国与秦国称之为『庶民』,比方说『公士』。

据繇诸君赵胜的讲述,所谓的『公士』,即第一级职爵,也是最低的一级,仅仅只是用来区别奴隶般地位的贱民,以及稍微得到了一些社会地位的庶民。

公士享有的权利并不多,不过已经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与房屋,大抵是田屋一顷,同时还能拥有一名仆人。『注:这里所说的仆人,指的就是贱民。』

而在公士以上,那就是第二级的职爵『上造』,可以享有两顷地的田屋,两名仆人,还有三头牛。

但是,从第一级的『公士』熬到第二级的『上造』,这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倘若不凭借军功的话,可能需要一代人的漫长岁月,即十五年到二十年。

而若是凭借军功,那就简单多了,只要在战场上杀死一名敌军,凭借对方的头颅,就能得到『公士』的职爵,而若是积累杀死了十名敌军,就能获得『上造』职爵。

看似容易,其实却不知有多少人在拼搏『上造』这一级职爵的期间,死在了战场上。

起初的时候,陇西魏氏与秦国还互有胜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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