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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离婚信号(1 / 10)

在结婚时男人对爱情是不寄太大希望的。姑且有个完整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儿育女、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够令人心满意足的了。他们并不指望有什么浪漫情怀,当然如果有这方面的内容的话,固然更好,但是没有它们也无碍大局。因此,男人们永远难以理解女人们那种以“看不出与你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为借口而打算离婚的冷漠态度。

较之普通恋人之间的分手,夫妇间的分手更为复杂。

下面是一位已结婚十三年的女士所讲述的一则真实的故事:她想与丈夫离婚,便去向律师咨询,律师却说:“仅仅因为不喜欢您丈夫便要离婚,这纯属任性行为。”因而她受到了很大震动。

从几年前开始,她就在生理上讨厌起丈夫,感到与他保持性生活是一种痛苦。可是,听律师那么一说,她就不愿进一步交谈了。当然那位律师也是男性。她说:“如果那位律师是女人的话,就一定不会说出那种话来,也许还会设身处地地同情、理解我。”她后悔自己去找男律师咨询了。

听了上述故事,我认为:男女在对离婚的看法上确实存在着差异。或许可以说这是一则颇具象征意义的逸闻。女人要求离婚的理由,除去诸如“丈夫有外遇”、“丈夫施暴”、“丈夫不给家里钱”之类世人都能接受并容易理解的原因之外,大多女性是由于“看不到与丈夫共同生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丈夫有一种厌恶感”等比较抽象的原因而考虑离婚的。然而,站在男人的立场上看,后者也许是令人费解的理由。

换言之,男人是不会因“看不到与妻子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妻子有一种厌恶感”等理由而考虑离婚的。在这点上,男女之间可谓大相径庭了。

那么,男女之间为什么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呢?原因之一似乎还是在于男女之间存在着的生理差距。刚才提及的那位女性自从对丈夫的爱开始降温,开始厌恶他之后,在性方面接受丈夫就成了她精神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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