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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 死穴(1 / 4)

2009年5月27日,南宁民族大道古城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是下午14点28分,有12个行人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道路还有监控。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说案子是很容易处理的。奇怪的是,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古城中队给我们刑侦队打了一个电话,叫我赶去把死者运走。

为什么我会觉得奇怪,在这里就要告诉大家一个行内的秘密了。

交通事故,其实严格来讲,现在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没有资质,只能找社会上的鉴定机构。很多交警部门委托给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是延续历史的老做法,在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如果当事双方不提出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无鉴定资质问题,法院亦不持疑异,那就可以认为是有效证据。

2005年10月开始,我们已经不接这种案子了,而且有的保险公司也不认可公安局的鉴定,最终会不予理赔。我听说要我赶去现场,心里就纳闷,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不会是新人吧?我想在电话里问清楚,可那名交警忙着处理现场,群众吵个不停,车鸣不断,根本没时间细说。

挂断电话后,我放下手头的工作,立刻跟几个民警开车赶去古城路口。此时,那名交警为了使道路畅通,在拍照后已经把尸体抬到一边去了。我以为,在现场会看见一堆血,或者死者的腿呈现90度的弯曲状,可一去到就傻眼了。

道路上干干净净,别说血迹了,连片树叶都找不到。当我找到那名交警后,一问才知道,一辆柳微车(广西柳州五菱集团生产的一种微车)行经民族大道古城路口时,一位女性路人闯红灯走到人行道上,在柳微车开过来时,人倒下后再也没有醒过来。不过,柳微车司机坚称没有撞到人,在看到死者出现前,他已经刹车了。

交警是个帅气的小伙子,一直耐心地听司机和目击者争论,见我们来了,他就叫他们再说一遍。司机觉得自己被冤枉了,总觉得死者没死,是想碰瓷,不停地瞄向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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