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起来是脸不红,气不喘。
陆同风道:“我没怎么和佛门打过交道,我问一下啊,是所有的佛门弟子都像你这样,还是只有你这只害群之马不遵守佛门的清规戒律?”
戒色小和尚干笑道:“大部分僧侣还是坚守佛门的清规戒律的,只洒家的嘴比较馋,从小就喜欢吃肉,没少受到师父责罚,为此师父还改了法号。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礼佛在心,而不在吃喝上面。
何况,天下间酒肉和尚多的是,修欢喜禅的也不少,洒家并不在乎世俗之人的眼光啦!”
陆同风好奇的道:“既然你喜欢吃肉喝酒,为什么出家当和尚啊,还俗岂不是更好?”
戒色小和尚道:“当和尚有什么不好,天下寺庙道场遍地开花,走到哪里都不需要花钱住店,也无需露宿野外,就近找个寺庙挂个单即可。
而且佛门的待遇很好,还能修炼佛门功法,增加寿元,百病不侵。
想要拜入佛门,是要有慧根的,一般人想拜入佛门还不进不去呢。
这鸡汤热好了,好香啊,铃铛施主,你是凡人,让你先吃,给洒家留碗汤,留个鸡腿就行。”
岳铃铛因为昨日刚服下一枚辟谷丹,这枚辟谷丹的灵力至少需要十五天才能散去。
在这十五天内,岳铃铛是感觉不到任何饥饿的。
于是岳铃铛轻轻摇头,道:“我不饿,小师父,你和风哥吃吧。”
“那洒家可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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