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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八六章 这次不逃了(2 / 5)

块胸脯肉。裘平安爱吃鸟屁股,智慧天后来投靠的众多妖仙则一哄而散。无人敢食鼎中肉。剩下的美味都被蚀海一口吞了。吃过肉蚀海大圣舔着嘴唇:“我以前和十万山打过交道,他们说三年就是三年,咱还剩三年。”

三年已过。

茅茅,你虽有大圣之名。却无大圣之实,尸家仙不必趟这趟浑水,走吧。

九头蛇,我一直没想明白,你们相柳一族遍布三千世界,应该有自己的道坛,你一直在我智慧天瞎混什么。回你道坛去吧。

裘家女娃,你是离山的妖怪,纵是飞仙也应该归入道统才对吧,东方洞天福地才是你的归宿。你留在智慧天做什么。

裘平安,跟你姑姑一起走,滚蛋!

黑风煞,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不入流的小妖怪,从天真的大圣玦来论,老子还得管你喊声哥?去你娘的,滚!

三年里,差不多的话蚀海说过多说次,变着花样的说,可留下来的就一定不肯走,留下来的都是中土飞升的妖魔鬼怪。

三年已过。

二唬啊,直接打肯定没戏,干哈不……游斗啊?大都督裘平安的脑子里永远没有‘逃’这个字,非逃不可的时候他会说‘游斗’。

蚀海大圣是中土世界第一个说出‘吃到嘴里就是肉’的圣明老前辈,怎么不知道打不过就游斗这么简单的道理,可他不肯逃。

今日晚辈们不会晓得,他已经逃过一次了。也是十万山。

飞仙天外、复归中土,第五圆远古时蚀海回到南荒去做大圣,不是因为天外日子过得无趣,是因为天外他呆不下去了。

那次和这次情形几乎一样,于仙天内蚀海占山为王、混得风生水起,正快活时候十万山使者到访,要蚀海臣服十一天圣,当时蚀海想都没想就跑了,逃回中土做他的大圣爷去了。但两次情形少有不同的是,古时候,在蚀海所创妖坛不远处的另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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