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历史军事>唐朝小闲人> 第一千四百五十七章 中庸之道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千四百五十七章 中庸之道(6 / 6)

杀与斗杀有一个明确的而规定,都是“斗而用刃”,律法认为,你如果都用了兵器,那就有很大的动机是想要致对方于死地,故此刘燕客认为这故杀罪名是跑不了的。

但是卢承庆知道大理寺有很多李义府的人,他们一定利用供词里面的一些因素,帮助李洋减轻罪名。

这故杀是要判死刑的。而斗杀的话,是可以判死刑减一等的,多半就是流放三千里,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

卢承庆是肯定更要告李洋故杀之罪,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故此他开这个会议,主要就是讨论,如何去应付大理寺的提问,司法改制之后,审判反而变得更加灵活,而且他们刑部的经验也少,这是决不可大意的,如果让大理寺给问倒了,那就贼尴尬了。

PS:求订阅,求打赏,求推荐,求月票。。。。。。。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